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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组织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3/27 18:59:02 浏览量:18

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组织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高新区、经开区发改局:

根据《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组织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3〕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申报条件

1.申报范围:在渭南注册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单位所属工作人员。

2.条件要求:《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组织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3〕9号)文件要求准备评审资料。(文件原文详见渭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知公告栏处)

二、工作程序

1.申报工程师的,请于2023年3月14日前携带本单位委托评审函到渭南市工业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申领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账号。已取得系统账号、密码的单位,请于2023年3月14日前报渭南市工业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关于对本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进行更新确认。于3月29日前完成在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线上填报工作,并将所有申报资料(pdf版)报渭南市工业经济发展促进中心进行审核(邮箱:1250113412@qq.com)。

2.申报助理工程师和技术员的,请于2023年4月3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报送时间地点:2023年2月10日-4月3日。渭南市临渭区胜利大街117号,渭南市工业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三、有关要求

所有申报资料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市工业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杜花蕾

电话:0913-2366509 邮 箱:12501134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