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已完成继续教育人数总量实际,各市级主管部门、培训机构要做好继续教育政策宣传,提醒学员及时参加学习。各学员务必按时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避免证书过期失效。继续教育周期计算方法公告如下。
新考证继续教育周期以发证日期为准,在取得证书次年起开始计算。例如:发证日期为2020年3月10日,自2021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9日期间须完成不少于32学时计入2021年度,2022年3月10日于2023年3月9日期间须完成不少于32学时计入2022年度。具体开展中,原则上不可“超前学习”。例如:2021年学习60学时,该学时数仅计入2021年度完成60学时,满足不少于32学时要求,但不拆分计入2022年度28学时;满足2年累计满64学时,延续证书有效状态。
换证继续教育周期和新考证继续教育周期在首次上有所不同,换证首次继续教育是从本年度算起,而不是从次年度算起。例如:发证日期为2022年8月10日,自2022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0日期间须完成不少于32学时计入2023年度,次年继续教育以此类推。
陕西省建设教育与城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2023年4月11日
陕西省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的有关说明
各培训机构、相关企业、学员:
现将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电子证书”)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时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1.持证人员每年应至少参加32学时的继续教育,具体开展中,原则上不可“超前学习”。
例如:2021年学习60学时,该学时数仅计入2021年度完成60学时,满足不低于32学时要求,但不拆分计入2022年度28学时;满足2年累计满64学时,延续证书有效状态。同时持有多个岗位证书的,同一年度公共基础知识部分无需重复学习。
2.继续教育周期以发证日期为准,在取得证书次年起开始计算。
例如:发证日期为2020年3月10日,自2021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9日期间须完成不低于32学时计入2021年度,2022年3月10日于2023年3月9日期间须完成不低于32学时计入202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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